2012年6月16日 星期六

戰鬥規則與順序

戰鬥規則與順序



在遊戲進行中不免會遇到紛爭與衝突,若溝通無效(或是根本不能溝通)就不得已只能以戰鬥作為最後手段。以下將說明戰鬥行動順序:

1.雙方開始戰鬥前必須先擲先攻值,決定攻擊的先後順序。先攻值公式:敏捷*2-3D6。

2.決定了攻擊順序,準備開始戰鬥時,每個人將會知道並且理解這場戰鬥的Law(戰鬥限制),且明白彼此不能違反這條規則。

3.以上兩點結束之後,便進入戰鬥程序。

4.10秒為一回合,分成移動跟行動。行動包含:攻擊、防禦、閃躲、技能、法術、使用道具...等可自由在戰鬥中可執行的行動。

5.決定用攻擊/技能/法術攻擊敵人後,攻擊方開始擲命中骰,被攻擊方開始擲閃躲骰。若命中>閃躲則攻擊成功,被攻擊方承受攻擊方的傷害;反之則失 敗。

6.當我方/敵方人數全部行動完畢便交替回合,重複4和5的動作。

7.以上行動直到其中一方全部不能行動或是宣告投降方結束戰鬥。


除上面順序之外,還有一些在戰鬥中較為特殊的東西:
law:在雙方互相產生戰鬥意識的時候產生,不必經過任何方式而雙方彼此都會知道這條law是什麼,就算是野獸、不死生物也能理解。雙方在彼此戰鬥、甚至 死鬥之時都必須遵守這條規則,否則將會有嚴重的懲罰。
每次戰鬥的LAW都只會有一個條件,直到戰鬥結束方消失。
Law範例:不可使用銳器攻擊。不可使用火屬性法術攻擊敵人。
違反的一方將會全部遭受到5點判定減值的懲罰直到戰鬥結束。
一旦有一方違反後,沒違反的那方即可不必遵守法則,任意攻擊敵人。

暗殺、偷襲、潛行攻擊在一開始則不受法則約束。

Rule:由秩序之神約瑟斯的祭司所執行的神術。可制定一條Rule(根據神術等級效力有所不同)來增加我方勢力或是給予敵方的束縛且有回合數的限制。
Rule例:我方力量檢定獲得加值、敵方法術的效果下降。
一次只能存在一個rule,可覆蓋。

第三方:

若戰鬥中有三方勢力,則三方都必須遵守Law。依此類推。

但若第三方是在戰鬥中加入,則不受Law的限制,不過原本戰鬥的雙方攻擊第三方也可不必遵守Law。

格檔:
先進行睿智判定>0成功,再進行技能判定>0即為成功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